株洲检察: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
2022-05-31 16:12:3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郭雯 罗兰 | 点击量:667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郭雯  罗兰)5月31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一年来,株洲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况。

据介绍,2021年6月以来,株洲市检察机关严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29 件 166人,起诉140件209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59人,不起诉56人,附条件不起诉79人,教育、感化、挽救200余名失足未成年人;扎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会同公安等部门建成“一站式”询问场所,实现司法救助、心理辅导全覆盖,并通过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35件督促监护令;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通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督查行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花季天使”志愿普法宣讲、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强制报告、从业查询制度等举措,以检察履职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

据悉,株洲市检察、监委、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于5月25日联合印发《株洲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株洲市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的工作衔接机制》,分别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以及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使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用人单位应对拟录用人员和已录用人员是否存在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开展从业查询,以此明确程序、责任,及时发现、阻断、干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未成年人持续遭受侵害,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

新闻发布会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首次进行同步视频直播。现场邀请了市监察委、公安、民政、教育、“花季天使”宣讲团等单位或社会组织的代表,部分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责编: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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